何海波教授在东南:行政诉讼法研究3.0时代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69

20181020日,清华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何海波教授受邀莅临威斯尼斯人,以“行政诉讼法研究3.0时代”为题开讲,讲座由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于立深教授主持。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刘练军教授、李煜兴副教授、王禄生副教授、熊樟林副教授、刘启川副教授以及相关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会场座无虚席,何海波教授博学多闻,风趣幽默,与会师生获益匪浅。

讲座开始之前,何海波教授在威斯尼斯人王禄生教授、刘练军教授与刘启川副教授的陪同下,参观了威斯尼斯人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并对基地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扬。

讲座伊始,何海波教授介绍了行政诉讼法研究3.0时代的背景,回顾了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发展历史。何老师认为《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是我国民主法治的重要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其发展历程中存在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的困顿。

随后,何教授对新《行政诉讼法》修订的内容和作用进行了详细介绍。就其内容而言,大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受案范围,降低了立案门槛;二是规范了诉讼程序,强化应诉要求;三是深化了审查标准,增加了救济手段。然而,何老师认为新《行政诉讼法》在内容上仍存在一定局限:一是受案范围的扩大相当有限,如党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情况如何处理就缺乏明确规定;二是对于法规审查的权力仍不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一直存在,新法加入的审查条款虽然能引起更多重视,但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仍然缺乏经验;三是行政公益诉讼仍在探索,何老师进一步对检察院承担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表达了质疑;四是审判体制只有局部调整,没有较大变动。就其作用而言,怎样评价新法是否是一部发挥实效的法?何海波教授提出评价的三个标准,即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能否上升,原告的胜诉率能否上升,以及是否促进复议机关有效行使职权。何教授以我国法院1983年至2015年的案件统计数据为依据,指出新《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后,我国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并且申诉后胜诉的案件量明显增多;从实证分析上看,自1999年以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真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何海波教授最后总结性的指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取得了立法者所预期的效果,中国行政诉讼迎来了它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但是困扰行政诉讼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即法院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没有实质性增加,行政审判依然步履艰难。但是《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记录了这个时代推进法治的努力,也反映出中国法治进程的阶段性与局限性。

在讲座的讨论环节,同学们对何教授谈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行政协议”的属性问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观点,何教授对问题作出了深刻又生动的解答。何海波教授的讲座精彩纷呈,在同学们经久不息的掌声中落下帷幕。本次讲座对开拓威斯尼斯人师生视野、提高威斯尼斯人学生学习行政法学热情具有积极作用。(撰稿:董笑梦,校对:周维栋,摄影:刑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