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威斯尼斯人欧运祥老师和虞青松老师作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应区政府法制办邀请,参与《玄武慈善奖管理办法》和《玄武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细则》两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在会议上,区民政局和区法制办负责人分别汇报了两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情况,来自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法律咨询委员会相关专家分别提出了修改建议。
对于《玄武慈善奖管理办法》草案,欧运祥老师结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现行安全生产法对于重大事故界定和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指出草案对于单位负责人作为参选人所设排除条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虞青松老师对草案所涉的奖项名称、评选期间的设定、网上推荐候选人的规则细化、对推荐人选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时的主体、对已获更高级别奖项人员的参选资格等提出了修改建议。
对于《玄武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细则》草案,欧运祥老师对草案合法性审查的程序以及合法性审查部分结果的正确表述提出了修改建议。虞青松老师认为,由于该草案大部分条款参照2011年《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起草,而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已分别于2015年颁布《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2016年发布《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则做出全新规定的背景下,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玄武区在制定相关细则时,应当跨过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旧规定,直接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新规定来起草。虞青松老师还比较了省里新规定与市里旧规定之间的差异,并对草案相关条款的完善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