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尼斯人外聘教授杨春福教授研究生《法理学》课程圆满结课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1593

201934日,新学期伊始,春寒料峭,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2018级硕士研究生的法理课堂上却热情洋溢。河海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院长、博士生导师杨春福教授对同学们上学期提交的课程论文进行评述。至此,杨教授为威斯尼斯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法理学课程落下帷幕,这标志着威斯尼斯人外聘教授常聘制的顺利推进。

杨教授的法理学课程共有五讲。第一讲为新中国法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他将新中国法学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并逐一详述,然后选取了自1978年以来的十个法学领域的热点问题与同学们分享。最后杨教授对当代中国的法学现状进行了评价,指出存在急功近利、移植(国外)多而结合本土少、学术批评不规范等问题,同时也对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前提下,中国法学流派初步显现等可喜成绩表示赞扬。中国法学的发展要以社会生活的需要为指引,以中国国情为基础重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法学研究要多元化、专业化、综合化。

第二讲为法学的对象、性质及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关于法学的对象,杨教授介绍了西方的主要学说以及中国的主流学说,指出法学就是研究法律这种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关于法学的性质,杨教授给出了四点自己的理解:法学是人学,人是法学的出发点和目的;法学是关于秩序的学科,但又以正义为根本目标;法学是独立学科,但又不是自给自足的学科;法学是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学科。关于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问题,他指出法理学有助于培养法律人的法律思维与素养,法律的价值取向、推理方式与法言法语的具备是法律素养的重要体现;法理学具有高度的学理价值,有利于部门法的学习;法理学具有指导具体法律实践的功能。

第三讲为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的根本研究方法是唯物辩证法。法学的具体研究方法中,价值分析法是重要的方法,因为法学永远不能回避应然法的问题,即不可能做到价值无涉。实证分析法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学研究方法,其具体内容有三: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语义分析法。

第四讲为权利理论。权利是一个多元概念,权利形态有三:应有权利,法定权利,现实权利。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是法的创制过程;法定权利到现实权利,是法的实施过程。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二者在结构上相关、数量上等值、功能上互补,价值上主辅。社会进步与否,就在于比较权利性规范多抑或义务性规范多,坚持权利本位论。

  

第五讲为课程论文评述。新学期伊始,杨教授对同学们的课程论文进行评述。部分同学受邀进行了课程论文汇报。之后,杨教授向大家推荐了三对论文写作范畴,分别是“应然—实然”、“建构—解构”和“立法论—解释论”。论文结构上,杨教授着重向大家介绍序言部分应包括四个方面:问题的提出要有问题意识;文献综述要站在前人肩膀上展现知识的增量;研究路径或分析框架要有新意,资料、观点、理论和方法都可以进行创新;要给出初步的结论。

研究生法理课程正式落下帷幕,同学们都收获良多、意犹未尽。杨春福教授深厚的理论功底、严谨的学术态度、认真负责的教师素养为同学们所折服。杨教授的法理课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相信威斯尼斯人外聘教授常聘制会越来越完善!(文/杜震 摄影/杜震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