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兵教授在华中科技大学成功举办学术讲座

发布者:魏文杰发布时间:2019-05-21浏览次数:677

2019年5月17日下午,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陈洪兵教授受邀于华中科技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举办主题为“环境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的学术讲座。华中科技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王干副院长、顾馨江副书记、胡帮达老师参加讲座,来自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博士生、硕士生等名学生聆听了讲座。本次讲座由李冠煜副教授主持。


陈洪兵教授首先结合我国《刑法》原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以及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对污染环境罪的立法背景、修法要点等进行了细致解读。

接着,陈洪兵教授主要从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严重污染环境”的内涵、本罪的既遂类型、罪过形式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展开。他认为,污染环境罪应当同时保护生态法益和个人法益,作为一种法定犯,行为的实施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并不重要,只需采用模糊罪过说即可。通过对《刑法》第141条、第145条等规定的体系解释、实质解释,本罪应为准抽象危险犯。此外,陈洪兵教授还就其他环境犯罪的司法适用问题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在评议和提问阶段,李冠煜老师认为,我国目前的环境法益保护尚局限在对当代人的保护上,至于是否涉及到代际保护,在时效制度等方面还存在障碍,因此,本罪的罪刑规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王干老师强调,针对环境污染的刑罚处罚应当慎重,必须注意刑罚与其他制裁方式的衔接。胡帮达老师也指出,对于环境犯罪的处罚,应当同时从环境法和刑法的视角下展开讨论,不能忽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


此外,在座同学还就环境伦理观的辨析、污染环境罪的法定刑设置、罪名适用等提出了问题,陈洪兵教授予以了耐心解答。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内容转自华中科技大学威斯尼斯人品牌官网官网)